福建该地明确控制砂石矿出让数量 全面实行净矿出让制度
近日,经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莆田市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福建该地明确控制砂石矿出让数量 全面实行净矿出让制度
到2025年末,福建省莆田市持证矿山数量控制在16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矿山数量控制在12个以内,海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个之内,全面实行净矿出让制度。
近日,经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莆田市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一,《规划》着力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实行矿山数量调控,到2025年末,福建省莆田市持证矿山数量控制在16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矿山数量控制在12个以内,海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个之内,全面实行净矿出让制度。
设置砂石基地和砂石矿山。对于港口、码头、机场等大型项目建设,鼓励使用海砂回填,限制使用陆地砂石资源。根据已掌握的海洋矿产地质调查工作成果资料,本规划设置海砂开采区块5处,利用秀屿区水上运输优势在区内设置砂石料专供基地,合理利用砂石资源,定点、定向、定量供应给涉海工程。在涵江设置院里大型机制砂石矿山,在仙游设置多个机制砂石开采矿山,以满足辖区内工程建设需求。
二,《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对全市“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作出全面部署,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
三,《规划》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新建或改(扩)建矿山必须达到省划定的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优化矿山企业结构,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四,《规划》落实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要求。强化对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三率”指标的考核,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执行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规范改造提升。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期内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7800亩。
五,《规划》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多余砂石土资源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水平,遏制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六,《规划》的印发实施,结合莆田市实际,有利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矿产资源监管水平,开创莆田市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