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拓展市外砂石来源 广东阳江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1号),广东省阳江市研究制定了《阳江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工作方案》
积极拓展市外砂石来源 广东阳江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1号),广东省阳江市研究制定了《阳江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构建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1号),广东省阳江市研究制定了《阳江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及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构建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
《方案》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促进产业融合优化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建立机制砂石行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机制砂石行业技术创新、坚持绿色发展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加强砂石保障。主要从提高石料保障能力、科学开发利用河道河砂、合理规范使用海砂、推进替代砂石再生利用、积极拓展市外砂石来源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明确提出,在提高石料保障能力方面,积极有序投放采矿权,将建筑石料采矿权作为出让重点。支持已有采石场剩余和毗邻资源利用,对已关闭、废弃或采矿权已灭失的采石场和采矿许可证证内资源濒临枯竭的现有采石场,原矿区范围和矿山工业场地毗邻区仍有资源的,且符合阳江市国土空间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的,支持鼓励在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出让采矿权,促进资源科学合理安全再利用。支持现有采石场通过技改扩能、升级改造等措施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林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审批手续办理,推动拟建、在建建筑石料矿山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增加优质石料供给能力。对临时关停、被要求整顿的采石场,各地要积极指导矿山企业尽快落实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复产。
在科学开发利用河道河砂方面,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在保障防洪、生态、通航安全等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科学挖掘河砂潜力,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推进河砂开采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建立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促进疏浚砂利用。
在合理规范使用海砂方面,落实《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粤自然资海域〔2020〕842号),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影响评价等工作。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大海砂勘查力度,确保有砂可采、有砂能采。全面实施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优化出让环节和工作流程。加强海砂开采、运输、装卸、销售、使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淡化海砂使用标准,明确氯离子控制指标,从严管控氯离子含量,确保淡化海砂质量符合使用要求。采砂场应点对点联系建立产能与供应量相匹配的海砂淡化厂,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产品供应档案制度。严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围,严禁建设工程使用违反标准规范要求的海砂,建立健全海砂全环节管理长效机制。
在推进替代砂石再生利用方面,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生产砂石替代材料,鼓励优先使用再生砂石及再生砂石生产的建材产品。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罚没的砂石,允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管理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销售,以上两项销售收益纳入地方财政管理。
在积极拓展市外砂石来源方面,鼓励经营企业积极采购市外符合标准要求的砂石原料,探索建立砂石外地供应基地,利用外地市场扩大砂石外采量。鼓励支持与省内外各地市之间建立砂石点对点供应合作关系。研究增加进口砂石的可行性,畅通进口砂石入境渠道。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指导企业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货物中转、贸易进口、海关报关等方面的服务水平。
第三部分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供应。主要从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优先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用砂石、保障防台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优化运输结构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加强行业和市场监管。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从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落实工作责任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