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新增2片海域海砂开采 正式受理环评
今日(9月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两份公告,对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JH22-03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受理决定。这是继今年6月份汕尾市成功出让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开采权后,再一次新增两大海域海砂开采,并且加速推进出让前期工作。
广东汕尾新增2片海域海砂开采 正式受理环评
今日(9月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两份公告,对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JH22-03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这是继今年6月份汕尾市成功出让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开采权后(详见《中电建超22亿竞得广东汕尾总量近4200万方海砂 开采期2年7个月》),再一次新增两大海域海砂开采,并且加速推进出让前期工作。
一,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沿海省(区、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出让海域拍卖挂牌方案前,应当组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科学选划海砂开采用海区域。本次环评受理,说明汕尾已完成对JH21-08区块、JH22-03区块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从环保报告书获悉,据《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广东汕尾市计划3片开采区,三大海域相邻,分别为JH21-09区块、JH21-08区块、JH22-03区块。
其中,JH21-09区块已于2022年6月成功出让(中电建竞得);
JH21-08区块列入2021年第三批计划开采,正在开展相关专题论证工作,截至今日开采环评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受理审批;
JH22-03区块则列入2022年第二批计划开采,正在开展相关专题论证工作,截至今日开采环评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受理审批。
四,2020年5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2020-2022年共安排海砂开采区25片和海砂开采储备区14片,总面积约67.2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湛江、珠海、江门、阳江、汕尾、揭阳、汕头和茂名等8市海域。《计划》要求广东省三年最少开采海砂(含泥)3亿立方米,每年最少组织6-7片海砂资源出让,每年开采海砂(含泥)约1亿立方米,有效供应海砂6000-7000万立方米。
五,2021计划开采海砂9片,总面积约13.86平方千米,初步估算海砂资源量(含泥)约0.77亿立方米,分布在湛江、阳江、珠海和汕尾海域。另外选划海砂开采储备区8片,总面积约15.28平方千米,海砂资源量(含泥〉0.83亿立方米,分布在湛江、珠海、揭阳和汕头海域。在海砂计划开采区无法满足需求时,可将海砂开采储备区作为备选出让区块有序组织开采。
六,2022年计划开采海砂7片,总面积约14.78平方千米,初步7估算海砂资源量(含泥)约0.57亿立方米,分布在阳江、江门、汕尾和汕头海域。选划海砂开采储备区6片,总面积约12.93平方千米,海砂资源量(含泥)0.62亿立方米,分布在茂名、珠海和汕尾海域。